運輸總條件
第二十二章 生效與修改
第一百一十一條 本條件自2020年5月29日起生效并施行。天航2019年11月4日施行的<<天津航空有限責任公司旅客、行李國內運輸總條件>>同時廢止。
第一百十一二條 天航有權依照中國民用航空局規定的程序,不經通知修改其運輸條件、運輸規定、票價和費用。但此類修改不適用于修改前已經開始的運輸。天航的工作人員、銷售代理企業或雇員都無權更改或違反天航適用的運輸條件、運輸規定、票價和費用。
運輸總條件
第二十二章 生效與修改
第一百一十一條 本條件自2020年5月29日起生效并施行。天航2019年11月4日施行的<<天津航空有限責任公司旅客、行李國內運輸總條件>>同時廢止。
第一百十一二條 天航有權依照中國民用航空局規定的程序,不經通知修改其運輸條件、運輸規定、票價和費用。但此類修改不適用于修改前已經開始的運輸。天航的工作人員、銷售代理企業或雇員都無權更改或違反天航適用的運輸條件、運輸規定、票價和費用。